Sunday, July 13, 2008

万恶淫为首

在我小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。
当我慢慢长大了,看到越来越多非礼案、强暴案的新闻,我开始了解并同意这一句话。
世上千千万万的罪行,都比不上淫这一项。

当我被恐吓后,我恨自己懦弱。
当我被打劫后,我开始会恐惧。
可是,当我知道有位同学被掳走并被施暴时,我跟自己发誓说如果我真的当场遇见这无耻的淫贼,我会不顾一切地揍他。
(以上都是我真正曾经经历过的)

报纸说:
『强暴重犯(重覆犯案者)应处以阉割刑』

报纸也说:
『衣服暴露并不是女性被侵犯的借口,即使女性一丝不挂,也不应该被侵犯。』

我相信所有人都赞成。
因为我们都痛恨这些罪行。

2 comments:

Pshing said...

teh, ur blog is more than teaching but no dicussion. u can put some topic for reader to give thier ideas

Howard said...

ok ok....